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曹王镇
行政地名: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曹王镇 | 行政隶属:博兴县 | 行政代码:371625101 |
长途区号:0543 | 邮编代码:256600 | 车牌号头:鲁M |
行政级别:镇 | 人口数量:约4.14万人 | 人口密度:约739人/平方公里 |
辖区面积:约56平方公里 |
地名 | 行政代码 | 行政级别 | 资料介绍 |
地名由来:因镇政府驻地位于曹王村,故名曹王镇。明洪武二年(1369),曹、王两姓由河北省枣强县迁此建村,故名曹王庄,后简称曹王。
2022年10月,2022年淘宝镇名单发布,曹王镇上榜。
2022年12月,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确定曹王镇为2022年山东省级农业产业强镇。
2021年10月,南京大学空间规划研究中心、阿里研究院联合发布2021年淘宝镇名单,曹王镇榜上有名。
2020年9月,阿里研究院公布2020年淘宝镇,曹王镇榜上有名。
2017年12月,曹王镇入选2017年山东省卫生乡镇名单。
曹王镇位于滨州市最南端,总面积56平方公里,人口4万人。下辖5个管区、32个行政村,耕地5.45万亩。205国道、济东铁路、兴广铁路穿境而过,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
近年来,曹王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以建设“四个曹王”为动力,自我加压、创新奋进,全镇经济社会保持了持续平稳的良好发展态势。先后被授予“山东省科普村村通百强乡镇”、“山东省档案示范镇”和“山东省良种繁育示范镇”等荣誉称号。
经济发展持续稳定。2013年,全镇完成地方财政收入3600万元,其中,国税513万元,地税1907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7.1%和9.2%。“一区一园一基地”发展战略逐步形成并日益完善。项目集中区建设框架基本形成,签约入驻企业5家。公铁物流园建设纳入全县“一区五中心”物流发展规划。全镇流转土地2.5万亩,成功建设小麦良种繁育基地1.2万亩。博农、聚贤两个市级农业示范园区发展迅速,初步形成了集种养加、产供销、农科教为一体的现代经营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农民合作组织迅猛发展,共成立各类农业合作组织28家,达到国家级示范社标准1家。
镇域形象显著提升。累计投资近2000万元,实施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镇域形象品质显著提升。一是路网建设实现新突破。新建改建镇村路、街巷共计12.93公里、86155平方米,完成投资721.75万元。二是油、气管道铺设获得新进展。烟台港11公里石油管道铺设工程完成。金捷加气站主体工程、城区天然气入户、王海社区主管网铺设工程完成,成为全县第二个实现天然气入户镇。三是用水环境实现新改善。投资116万元,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群众用水质量明显提升。四是环境治理再上新台阶。建成镇村两级环卫管理机构,组建成立110人的镇村保洁员队伍,亮化率、保洁员队伍覆盖率、垃圾清运率达到100%,一体化处理率达到40%。五是农田基础设施改造呈现新局面。投资1316万元,实施覆盖面积1万亩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实现了农田“沟、渠、路、林、桥、涵、机、电、井、泵”10配套。
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投资560万元的曹王中学塑胶操场投入使用,投资2400万元的第二小学、镇小改扩建工程开工建设。王海社区一期住宅楼全部封顶,二期住宅、老年公寓启动。益华家园一期住宅楼、沿街商铺基本完工。馨缘花园一期实现分房到户。进一步规范夜间值班制度,开展“送医药下村”活动,定期组织镇村医务人员进修学习,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稳步提高。开展“好婆婆”、“好媳妇”、“文明卫生家庭评选”活动,选树农村道德模范。完善村级文体设施建设,建成文化大院32个,农家书屋17处,健身广场28处。深入开展 “四型警务”、“警民恳谈”和破案攻坚会战活动。对非法加工点进行突击检查,查处“土炼油”等非法加工点7家,关停土小加工企业13家。继续保持计划生育高压态势,违法生育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全镇计划生育率增至93.3%,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97.0%,出生率9.4‰,性别比降为108.3。
基层基础更为巩固。深入推进“百家企业乡村行”、“千名干部下基层”和“万名干部大走访”活动以及0员“五带头”和“三亮三比”活动,创新制定-直通车意见箱制度,畅通渠道,接受群众来信和监督。以“能力素质提升年”和全县“作风改进年”、“查问题、抓整改、促规范”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机关干部作风整顿,全镇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明显好转。
2014年,曹王镇将深入实施“一区一园一基地”发展战略,全力推进“五大民生工程”建设,全面改善民生,服务发展,努力把曹王建设成为在全县具有影响力的产业转调升级先行先示区和全国闻名的良种繁育基地。
东鲁遗址
东鲁遗址属于商周、汉、南北朝文化遗存,位于博兴县曹王镇东鲁村,采集遗物有商周时期夹砂黑陶素面鬲口沿、夹砂灰陶绳纹鬲口沿、鬲足、泥质灰陶豆盘、豆把,汉代泥质灰陶罐口沿、奁腹等,遗址曾建有寺庙,
历史沿革:
五代后唐始属博兴县。
明清属贝丘乡。
民国时南部属四区,北部属二区。
1956年属兴福区。
1958年6月属兴福人民公社。
1961年复改兴福区。
1968年设曹王公社。
1984年改建曹王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