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池园镇

行政地名: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池园镇 行政隶属:闽清县 行政代码:350124105
长途区号:0591 邮编代码:350000 车牌号头:闽A
行政级别: 人口数量:约2.2万人 人口密度:约246人/平方公里
辖区面积:约89.5平方公里
地名 行政代码 行政级别 资料介绍

地名由来:传说清代有一位长乐县池园村人陈德和经商来到此地,后在此落户定居,并进行开垦养殖,后来他的子孙为了纪念祖先的开拓创业,取名“池园”。

2021年2月,福建省2018-2020年度省级文明村镇社区名单出炉,池园镇上榜。

闽清县辖镇。1958年设池园公社,1984年改镇。位于县境西南,距县城29公里。面积89.5平方公里,人口2.2万。辖池园、潘亭、东洋、叶洋、丽山、丽星、九斗、顶坑、福斗、井后、隔兜、宝山、宝新、店前、东前、柯洋、岭头、仁周、田地19个村委会和池园居委会。高岭土储藏量丰富,素有“宝山”之称。主要企业有瓷器厂和水电站。农业主产水稻,兼产茶叶、水果。

历史沿革:

宋代,池园大部分地区隶属永宁乡的仁寿里;元、明时属十一都。

清顺治十七年(1660年)闽清设2坊5个乡,十一都属淳化乡。

民国初期,池园大部分地区属第四区第五团。

1940年6月,成立双芝乡,下设10个保133甲。

1948年,双芝乡下辖10个保,池园地区5个保,上莲5个保。

1949年8月15日闽清解放后,双芝乡隶属第四区。

1950年5月,废除双芝乡及保甲制度。

第四区下辖池园等13个乡。

1955年5月17日,原属尤溪县的东洋等3个村划归闽清第四区管辖。

同年6月,第四区改称池园区。

1958年9月,池园镇与上莲乡合并成立人民公社辖11个大队。

1961年分设池园、上莲两公社。

1964年,上莲公社重新并入池园公社。

1980年再度分设池园、上莲两个公社。

1984年7月撤销人民公社体制,改公社为乡镇,改大队为行政村。

池园镇下辖19个行政村。

这一体制保持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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