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洪门镇
行政地名: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洪门镇 | 行政隶属:南城县 | 行政代码:361021104 |
长途区号:0794 | 邮编代码:344000 | 车牌号头:赣F |
行政级别:镇 | 人口数量:约1.4万人 | 人口密度:约90人/平方公里 |
辖区面积:约155平方公里 |
地名 | 行政代码 | 行政级别 | 资料介绍 |
地名由来:“洪”指代太平天国领导者洪秀全;“门”意门口,此处泛指村口;地名含义意为洪秀全领导的农民起义军路过该村口,故名。
2023年3月,江西省人民政府确定洪门镇为第一批江西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乡镇(街道)。
2019年1月,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授予洪门镇为第十一批江西省省级生态乡(镇)荣誉称号。
洪门镇位于南城县东南部,其前身硝石镇为西汉高祖五年(前202年)南城县城所在地,属名副其实的千年古镇。
2018年底,洪门镇总面积155.13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3857亩,果园7200亩,林地147705亩,养殖水面积20000亩,森林覆盖率达70.4%。全镇小(一)型水库1座,小(二)型水库4座,山塘水坝87座,水陂79座;全镇17个党支部, 479名党员(农村党员356名);辖1个居委会8个村委会,86个村民小组,3229户,14390人。
2017年,实现生产总值10.51亿元,同比增长8.6%;财政总收入2065万元(其中财政完成454.00万元、国税846.00万元、地税765.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06亿元以上,同比增长30%;农民人均纯收入13431.00元,增长12%。
2018年,实现生产总产值11.46亿元,同比增长9.0%;财政总收入2318.36万元(其中财政395.17万元、国税1613.24万元、地税309.95万元);固定资产投资4.7亿元,同比增长1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6亿元,同比增长9.5%;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743元,增长9.3%。
洪秀全(1814~1864)小名伙秀,族名仁坤,后因避讳天父爷火华而改名秀全。秀全出生于花县官禄㘵村一个农民家庭(一说出生于福源水村,后举家迁往官禄㘵村),其祖先洪㳂三于康熙年间从嘉应州石坑村迁来花县,洪秀全为第六代;其父镜扬,勤劳朴实,为人公正,曾任官禄&……
洪门硝石战役遗址
硝石,位于南城县洪门镇境内,1933年10月,蒋介石纠集50万兵力对中央苏区发动第五次“围剿”。先是9月28日,敌北路军第八纵队周浑元部(3个师兵力)侵占中央根据地的北面门户黎川。掌握红军领
历史沿革:
洪门镇的前身为硝石古镇,是西汉高祖五年(前202)南城始设县所在地,历史上曾是“八方重镇,入闽咽喉”之地及南城县政治文化活动中心,县治在此482年。
1949年前夕属六区,1949年10月后仍属六区,1958年称洪门公社,1968年并入龙湖公社称红湖公社,1972年划出仍称洪门公社。
1984年5月12日改公社建制为乡建制,划出包坊、李敖、上乌石三个大队与上唐公社划出的棠下、姑余、坊头三个大队成立包坊乡,仍称洪门乡。
1985年3月15日,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撤乡设镇,称洪门镇。
2001年,撤销包坊乡,将包坊、李敖、上乌石三个村划入洪门镇。
同年11月,又将包坊、李敖、上乌石三个村划归上唐镇,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