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梅花村街道

行政地名: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梅花村街道 行政隶属:越秀区 行政代码:440104013
长途区号:020 邮编代码:510030 车牌号头:粤A
行政级别:街道 人口数量:约8.9万人 人口密度:约51445人/平方公里
辖区面积:约1.73平方公里
地名 行政代码 行政级别 资料介绍

地名由来:

梅花村街道因20世纪30年代,陈济棠官邸旁多栽植梅花树,习称“梅花村”,因而得名。另一种说法是国民党主政大陆时期,不少达官贵人,包括陈济棠、陈维周、孙科于梅花村建私宅。由于国民党高级军官的大礼服上以梅花和金辫区分级别,因此被戏称为梅花村。

荣誉排行:

2021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梅花村街道人口数量为8.9万人,位列越秀区各街道人口数量排行榜第2位。

基本介绍:

梅花村街位于越秀区的最东边,东以广州大道为界与天河区相邻,北至黄花岗街,南临东湖街,西以达道路为界与农林街相邻。面积1.7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75345人。街辖内共有15个社区,分别为:福今、梅花村、水均、共和西、西元岗、共和、共和东、共和苑、中山一、东兴南、东兴中、梅栋、东风二、环市东、扬箕社区。街道办事处设置党政办、计生办、综治办、民政科、城管科五个办公室,与街党委、纪委、人大办公室、武装部、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以及街道司法所合署办公。办事处二楼设有-大厅,办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出租屋管理、计生、民政救济、退休管理等业务。设有民意接待中心,接待群众来访。

办事处地址:梅花路6号(和风雅居二楼);联系电话:38627711

历史沿革:

清代,属番禺县鹿步司。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巡警总局改组,改属新城区。

清宣统二年(1910年),又变成属于警察四区的。

民国元年(1912年),初属番禺县第四区。

民国十年(1921年),隶属广州市东山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分属农林街、东湖街和黄花岗街,先后隶属东山区、东区。

1960年,始属东山区。

1986年1月,成立梅花村街道。

2005年后,隶属越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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