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县丹麻镇

行政地名: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县丹麻镇 行政隶属:互助县 行政代码:632126101
长途区号:0972 邮编代码:810000 车牌号头:
行政级别: 人口数量:约2.2万人 人口密度:149人/平方公里
辖区面积:147.7平方公里
地名 行政代码 行政级别 资料介绍

地名由来:丹麻,藏族部落名。因该部落始居,故名。

2021年11月,国家民委公示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名单,丹麻镇上榜。

2021年10月,丹麻镇被文化和旅游部命名为2021-202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土族花儿)。

2014年7月,丹麻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2011年12月,丹麻镇上榜第三届全国文明村镇名单。

丹麻镇位于县境中部,距县府驻地17千米。人口2.2万,以汉族为主,土族占总人口的36%,还有藏族,回族。总面积147.7平方千米。辖东丹麻、拉庄、哇麻、景州、泽林、补家、西丹麻、东家、桦林、索布滩、索布沟、松德、温家、汪家、山城、新添堡、岔尔沟门17个村委会。1949年沿旧制设丹麻乡,1958年并入哈拉直沟公社,1961年分设丹麻公社,1983年复设丹麻乡。

历史沿革: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9月,互助土族自治县辖5个区,丹麻由第五区辖管。

1951年1月,互助土族自治县将原5个区划分为8个区,丹麻划入第7区。

1952年,互助土族自治县又划分为12个区,丹麻划入第7区。

1955年2月,第7区更名为丹麻区。

1956年10月18日,成立丹麻乡。

1958年,丹麻、黑鼻、陈伯、贺尔乡合并为哈拉直沟乡。

1958年8月30日,将哈拉直沟乡改为哈拉直沟公社。

1961年8月,由于哈拉直沟公社下半部划入西宁,丹麻划入东源公社。

1961年7月30日,东源公社分设为丹麻、五十公社。

1983年4月,丹麻公社改称丹麻乡。

2001年5月,丹麻乡改为丹麻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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