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乐东县佛罗镇
行政地名:海南省乐东县佛罗镇 | 行政隶属:乐东县 | 行政代码:469027108000 |
长途区号:0898 | 邮编代码:570000 | 车牌号头:琼 |
行政级别:镇 | 人口数量:约3.05万人 | 人口密度:215人/平方公里 |
辖区面积:142平方公里 |
地名 | 行政代码 | 行政级别 | 资料介绍 |
地名由来:佛罗镇因镇政府驻地位于佛罗村而得名。
2020年12月,佛罗镇被命名为2020年度海南省卫生镇。
2019年7月,佛罗镇入选2019年全国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名单。
佛罗镇位于乐东黎族自治县的西南方,莺歌海盐场的西北面与其交界,北与县腰果场相接,南临大海。辖有16个村委会,1 个居委会,镇域面积142平方公里, 总人口30540人,耕地面积36050亩。以农业为主传统农业以水稻、番薯为主兼种腰果、糖蔗。产业结构调整后,11公里海岸线上的高位池养殖,冬季瓜菜种植与销售,香蕉工程已成为支柱产业。2002年国内生产总值12601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 2868元,人民生活逐年提高。
佛罗人以热心农业科技著称,上世纪七十、八十年代的农业科技推广工作及项目安排都是从佛罗镇开始的,取得了很大的成就。这一热心仍然保持下来,因此,新生事物接受能力较强,产业结构调整较顺。佛罗人又热忱好客,远近闻名的佛罗地瓜酒(番薯酿制的低浓度蒸酒)是与他们的热情分不开的。历史沿革:
元明清时期,属崖州。
民国初期至1950年前,佛罗村有一南北走向的崖感两县界线。
县界线向上通田野、嫔榔园、白井村,向下经过昌厚村到海岸,成一直线。
县界东部村庄均属崖县五区管辖,县界西部村庄均属昌感县管辖。
1950年后,取消村中的县界线,佛罗村统为昌感县管辖。
1958年10月,该镇现所辖地区划归乐东县管辖。
当时该地区少部分属洪流公社管辖,大部分属尖峰公社管辖。
1959年下半年,从尖峰公社划出成立佛罗公社。
1983年,改为佛罗区公所。
1987年,改为佛罗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