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市巴彦县

行政地名:黑龙江哈尔滨市巴彦县 行政隶属:哈尔滨 行政代码:230126
长途区号:0451 邮编代码:150000 车牌号头:黑A
行政级别: 人口数量:约70万人 人口密度:223人/km²
辖区面积:3138平方公里
地名 人口数量 辖区面积 行政代码 下属单位
巴彦镇 约116.5平方公里 230126100
镇东乡 约132平方公里 230126214
山后乡 约159.2平方公里 230126212
红光乡 约4.09万人 约188.1平方公里 230126210
德祥乡 约4.1万人 约208.2平方公里 230126209
丰乐乡 约3.92万人 约210.6平方公里 230126205
华山乡 约149.2平方公里 230126204
富江乡 约2.18万人 约124.1平方公里 230126202
松花江乡 约175.2平方公里 230126200
黑山镇 约1.92万人 约277.5平方公里 230126110
天增镇 约3.9万人 约229.8平方公里 230126108
万发镇 约3.2万人 约147.8平方公里 230126107
龙庙镇 约34.445万人 约236.3平方公里 230126106
巴彦港镇 约2.14万人 约120平方公里 230126105
龙泉镇 约2.94万人 约147.8平方公里 230126104
洼兴镇 约3.2万人 约194.3平方公里 230126103
西集镇 约155平方公里 230126102
兴隆镇 约14万人 约201.3平方公里 230126101
兴隆林业局 230126400
    巴彦县面积3138平方千米。总人口70万人(2004年)。
    县人民政府驻巴彦镇,邮编:151800。代码:230126。区号:0451。拼音:Bayan Xian。
    行政区划
    巴彦县辖10个镇、8个乡:巴彦镇、兴隆镇、西集镇、洼兴镇、龙泉镇、巴彦港镇、龙庙镇、万发镇、天增镇、黑山镇、松花江乡、富江乡、华山乡、丰乐乡、德祥乡、红光乡、山后乡、镇东乡。境内有:兴隆林业局。
    历史沿革
    巴彦县,原名“巴彦苏苏”。一说蒙古语,一说满语,皆属“富庶”之意。其名称来源,一是认为巴彦与木兰交界之黄泥河(原名佛特库河)附近称“佛特喜苏苏”,“佛特喜苏苏”即“巴彦苏苏”;另是认为,是由境内巴彦苏苏山(俗称“骆驼砬子”)得名。清代属黑龙江将军呼兰城守尉辖地。1862年(清同治元年),黑龙江将军奏准,添置民官,设置呼兰厅,初驻呼兰城,1864年(清同治三年)移驻巴彦苏苏(今巴彦镇)。1905年1月29日(清光绪三十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呼兰厅升改呼兰府,移驻呼兰城;“呼兰厅原治之巴彦苏苏地方添置巴彦州”,隶属呼兰府。巴彦州知州王廷槐于同年8月31日(清光绪三十一年八月初二日)“抵苏”,翌日“接任视事”,启用关防。后因辖境过狭,将呼兰府赵湖窝堡划归巴彦州管辖。1908年7月7日(清光绪三十四年六月初九日),设置巴彦州兴隆镇州判。中华民国之初,根据黑龙江都督1913年1月23日令各府厅州一律改县的规定,将巴彦州改为巴彦县,隶属黑龙江省。1914年6月,改隶绥兰道。1929年2月,裁撤道区,由黑龙江省直辖。时为一等县。东北沦陷后,初隶黑龙江省,1934年12月划归滨江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初归哈北专区领导;1947年8月撤销专区,由松江省直辖。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后,由黑龙江省直辖。1956年3月,将巴彦县划归绥化专区管辖。1958年8月,隶属松花江专区。1960年5月,划归哈尔滨市领导。1965年6月,复又改隶松花江专区。
    1992年,巴彦县位于黑龙江省中部,松花江中游北岸。北接绥化市、庆安县,东邻木兰县,南以松花江与宾县分界,西与呼兰县毗连。全县总面积3137.7平方公里。全县共辖28个乡、镇。1992年末全县总人口65.3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1.3万人;满、蒙古、回、朝鲜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1%。县政府驻地巴彦镇。 (以上摘自《黑龙江省志·地名录》)
    旧称巴彦苏苏。巴彦之称是取于旧名巴彦苏苏。“巴彦”蒙语、满语均为“富饶”的意思。“苏苏”为满语“屋子”的意思。另一种解释为“巴彦苏苏”为蒙语“富饶村庄”“丰富之水”的意思。
    此地远在周以前属肃慎地;战国时属貉地;汉代为秽地;后汉、三国魏属扶余地;晋仍为扶余奴隶制王国的属地;后魏北齐属勿吉地;隋代属靺鞨黑水部;唐开元年间以靺鞨黑水部酋长李献城为黑水经略使,于此地设置黑水府管领,辽代黑水靺鞨分生女真与熟女真,此地为生女真地;金属上京会宁府管辖,元为斡赤斤分地,归属合兰府;明初于河勒楚喀附近置海西卫(今木兰县地),此地为阿哈阿卫西境,海西卫东北境,归奴儿干都司统辖;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归管理旗兵的呼兰城守尉管辖,后归呼兰副都统管辖。光绪元年(1875年)设理事同知,驻巴彦苏苏,受同知管辖的主要是移驶的汉人,不仅管理巴彦苏苏的汉人,而且木兰、呼兰及兰西各县移驻的汉人均由同知管辖。光绪末期废旗制,撤销了呼兰副都统,设置了呼兰府及巴彦州,将今巴彦县与木兰县均编入巴彦州。隶属于呼兰府;民国二年(1913年)撤销府、州、厅等行政区划时,将巴彦州改成巴彦、木兰二县,划属黑龙江省绥兰道管辖。民国十六年(1927年)将本县东北部划归东兴设治局管辖。民国十八年(1929年)东北政务委员会成立后,废除道制,县归省直接管辖,巴彦县直隶黑龙江省,为一等县。康德元年(1934年)伪满洲国改行帝制后,实行地方行政机构改革,将东北划分为十四省,本县划归新成立的滨江省管辖。东北光复后,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六月五日公布东北新省区方案,改东北为九省,巴彦县划属嫩江省所辖,全国解放后,划东北为三省,巴彦县又划归黑龙江省所辖。
    链接:《巴彦县志·历史沿革》
    2000年,巴彦县辖11个镇、17个乡。 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总人口611556人,其中各乡镇人口(人): 巴彦镇 74110 西集镇 35350 兴隆镇 52815 万发镇 31113 龙庙镇 14755 天增镇 23107 爱民镇 13795 龙泉镇 24990 洼兴镇 15830 黑山镇 9019 巴彦港镇 5779 松花江乡 27820 永发乡 16918 富江乡 18981 临城乡 14627 丰乐乡 17835 安宁乡 14400 康庄乡 15663 榆树乡 20369 德祥乡 20251 红光乡 17453 长春乡 19067 山后乡 23759 人和乡 13727 华山乡 21014 镇东乡 14742 双山乡 12554 东胜乡 10081 兴隆林业局虚拟镇 1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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