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佳木斯市汤原县振兴乡平原村
行政地名:平原村 | 行政隶属:振兴乡 | 行政代码:230828209208 |
长途区号:0454 | 邮编代码:154000 | 车牌号头: |
行政级别:村 |
平原村村级概况
振兴乡平原村位于振兴乡东北部约10公里处,南靠新发河,北临梧桐河,东与梧桐河农场四队交界,西至梧桐河农场十三队,全村共有农户446户,人口1660人。耕地面积12600亩。其中旱田150亩,水田12450亩,草原面积2850亩。全村共有党员48名。
平原村地势低洼,土质肥沃,以前种旱田时,十年九涝。农户收入低,经济发展十分缓慢。近年来,在振兴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平原村的实际情况,村委会积极宣传引导农民改造农田,把低产田改造成优质高产水田地,积极发展农田水利建设。现在平原村已经形成了以水稻为主产业的水田种植区,全村98%以上土地改造成了水田。经过几年的建设,平原村已建成了一整套的农田水利灌排系统,全村建设完成水田灌溉主干渠长11000米,主排水长5700米,桥涵22座。平原村投资近两百万元,在村东北角梧桐河处修建了一个水田灌溉泵站,以保证全村一万多亩水田灌溉。2011年年底,全村水稻产值1980万元,达到了以稻治涝提产增收的效果。根据本村实际,平原村把地势不平、不适宜种水田的150亩耕地发展种植烤烟,使有限的耕地资源发挥了更大的效益。
2011年平原村依照县乡两级政府的号召,将招商引资工作列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村两委班子积极谋划,引进资金50余万元,对我村村西三道主排水所覆盖的5000余亩水田架上了农电线路,使这5000余亩的水田实现了河水灌溉与电机井水灌溉双利用,保证了农田灌溉,大大地缓解了农业用水紧张的问题,为农业丰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平原村两委班子积极号召村里剩余劳动力外出劳务打工,以增加农户收入。截止2011年底,平原村劳务输出人员达到80多人,分布在青岛、日照、大连、深圳、北京等地。截止2011年底,劳务输出收入达90余万元。几年来,平原村社会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1997年平原村投入50余万元建成了全乡第一个自来水泵房,当年100%完成农户自来水入户安装,让农民喝上了干净放心的饮用水,当年平原村积极争取安装了程控电话和有线电视。截止目前平原村有线电入户率达95%,程控电话达80%。2010年平原村在县扶贫办的资助下,修建了水泥路面4.4公里和红砖路面0.5公里。全村社会面貌和谐稳定,人民的生活环境得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呈现出了兴村富民、安居乐业的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