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庙岭乡
行政地名: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庙岭乡 | 行政隶属:修水县 | 行政代码:360424215 |
长途区号:0792 | 邮编代码:332000 | 车牌号头:赣G |
行政级别:乡 | 人口数量:约8600人 | 人口密度:约69人/平方公里 |
辖区面积:约124.5平方公里 |
地名 | 行政代码 | 行政级别 | 资料介绍 |
地名由来:乡人民政府驻地旁小山岭上原有一座神庙,故称庙岭。
2023年1月,江西省爱卫会命名庙岭乡为2022年度江西省卫生乡镇。
庙岭得名来自于历史。据传宋朝时期,该乡到处庙宇林立,佛烟飘渺,好一派繁荣景象。然而往昔的繁华归寂于历史,我们无从考据,只有这带着佛香味的“庙岭”一名,和现在存放于宋朝江西诗派始祖黄庭坚纪念馆的一口大钟约略透着远年的信息,令人追念不已。
庙岭乡地处县城东15公里处,总面积124.5平方公里。乡政府所在地依山傍水,庙岭河横贯东西。区内辖8村,1900余户,8600余人。耕地面积9643亩,山林面积17.9万亩,相当一部分为有开发价值的低矮山丘,土层深厚,土质肥沃。全乡海拔100米左右,年降雨量1500-2200毫米,最高气温37ºC,最低气温-6ºC,常年平均气温17ºC,无霜期约250天。
历史沿革:
商,属艾侯国。
秦、汉属艾县。
自唐贞元十六年(800)至清末(1911),属分宁县、宁州、义宁州泰乡八都。
1912年后,属义宁县。
1914-1949年,属修水县山谷区,设安峰乡。
1949年,属三都区,分设大路、庙岭、山口3乡。
1958年7月,属三都办事处,设红光升公社。
1959年3月,成立庙岭公社,1968年11月,并入太阳升公社,1972年10月,从太阳升公社分出,复设庙岭公社。
1984年5月,撤社建庙岭乡,并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