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
行政地名: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 | 行政隶属:江北区 | 行政代码:330205006 |
长途区号:0574 | 邮编代码:315000 | 车牌号头:浙B |
行政级别:街道 | 人口数量:约3万人 | 人口密度:约857人/平方公里 |
辖区面积:约35平方公里 |
地名 | 行政代码 | 行政级别 | 资料介绍 |
地名由来:相传古有大樟树横卧河上似桥,后建桥称樟桥,地以桥名。后有庄姓人家在旁边建石桥,故更名为庄桥。
2021年12月,浙江省民政厅认定庄桥街道为浙江省革命老区乡镇(街道)。
2021年5月,庄桥街道被列入2021年度浙江省美丽城镇建设样板创建名单(都市节点型)。
2019年12月,2019年度浙江省美丽乡村示范乡镇名单公布,庄桥街道榜上有名。
2011年4月,环境保护部授予庄桥街道2011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庄桥街道,全称: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位于宁波新三江口姚江北岸,2004年7月撤镇建街,辖区面积35平方公里,7万余人口,下辖河东、河西、天水、天合、广厦、费市、 广庭7个社区,26个行政村、1个牧场、2个渔业队。庄桥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区位优势明显,自然风光秀美。近年来,庄桥街道在新的起点上,全力打造“实力庄桥、魅力庄桥、活力庄桥、和谐庄桥”,取得了明显成效。
庄桥
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
镇是宁波市江北区的建制镇(现改为庄桥街道),地处市区城乡结合部,东紧靠329国道,南临姚江,西与洪塘街道相接,北与镇海一山相隔。全镇面积35.15平方公里,常驻人口3万余人。现有26个行政村,1个牧场,2个渔业队、7个社区。其中19个行政村已属于宁波市规划区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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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庄桥解放前属慈溪县,设庄桥区公所,辖邻近乡村。1964年7月成立庄桥街道,划归宁波市管辖,是全市建镇较早的23个镇之一。1983年12月归宁波市江北区所辖。1984年9月相邻庄桥乡并入庄桥街道。1990年10月洋市乡撤消,其中4个村并入庄桥街道。1992年5月扩镇并乡中,费市乡全部并入庄桥街道。
庄桥街道属革命老区,解放前,慈溪县第一个0支部成立在该镇集成小学内。著名革命烈士蒋子瑛出生在庄桥街道葛家村,曾任0慈溪县庄桥支部-、0慈镇县慈东区委-兼区常备队指导员、县特派员。1945年10月在庄桥街道大袁陈战斗中英勇牺牲。1991年7月江北区人民政府在庄桥街道建立烈士陵园,悼念蒋子瑛、陈爱中等革命烈士。-
交通
镇区交通发达,离宁波机场15公里,离市中心7公里。姚江上新建起的江北大桥、华辰大桥使庄桥与市区唇齿相连。镇内三条公路与329国道相连接。规划中建设的北外环、西外环、杭州弯通道穿镇而过。市区公共汽车4路、806路和332路分别在庄桥变压器厂、庄桥童家村和灵山保国寺设终点站;至慈城镇的331路公交车及至余姚三七市的337路公交车均途经庄桥街道区。市区至上邵村即将开辟新的公交线路。 连接宁波与沪杭的萧甬铁路在境内设站,洪(塘)镇(海)铁路横穿镇境,直通杭州。洪塘编组站设在本镇上邵村,目前正在兴建中。
历史沿革:
清乾隆三年(1738)的《慈溪县志》中,在卷一舆地县境图中已标有庄桥地名,在卷三、山川、桥条目下有庄桥记载。
1919年,县以下乡改为区,属慈溪县庄桥区。
1932年,改里、都为乡镇,庄桥区辖有庄桥镇、洋墅镇、费市镇、灵汉乡、洪塘镇、狮山乡、裘墅镇。
1946年,行政区划调整为庄桥镇、费市镇。
1949年6月,成立庄桥镇人民政府。
1950年4月,庄桥镇析出洋墅乡。
1951年7月,又析出庄桥乡。
1953年6月,庄桥乡改建制为庄桥镇。
1954年10月,慈溪县迁址,政区调整,庄桥区的费市、洋墅2乡划归余姚县,庄桥镇划归宁波市,11月设立庄桥特区,并成立庄桥区人民政府,下辖庄桥镇,姜颜乡、灵阳乡、新和乡。
1956年2月,新和、灵阳2乡合并称新阳乡,姜颜乡并入庄桥镇,3月,划给余姚县的洋墅、费市2乡并入鞍山乡。
1958年9月,庄桥镇、北郊乡、新阳乡合并建立庄桥人民公社,下辖庄桥、新阳、北郊、马径、压赛、穆家等生产大队。
1959年12月,庄桥人民公社与甬江人民公社合并为甬江人民公社。
同月,恢复庄桥镇建制。
1960年10月,甬江人民公社复分为甬江、庄桥2个人民公社。
庄桥人民公社辖内7个管理区。
1961年5月,甬江、庄桥2公社改建为甬江、庄桥、洪塘、洋墅、费市等公社。
庄桥公社下辖12个生产大队。
1963年,分设庄桥镇。
1983年12月,庄桥公社改为庄桥乡。
1984年8月,庄桥乡并入庄桥镇。
1990年10月,洋市乡撤销,其中东邵、西邵、袁陈、谢家4个村并入庄桥镇。
1992年5月,费市乡撤销,全境并入庄桥镇。
2004年6月撤镇建街道。
名称一直沿用至今。
2020年6月16日,《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街道行政区划的批复》(甬政发【2020】35号),调整庄桥街道区划范围,江北大道以南部分以洋市中心河东侧岸线为基准,其余边界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