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新农村镇高荒地村
行政地名:高荒地村 | 行政隶属:新农村镇 | 行政代码:210181120207 |
长途区号:024 | 邮编代码:110000 | 车牌号头: |
行政级别:村 |
高荒地。建制村。隶属新农村乡。辖高荒地一个自然屯。以驻地命名。
1795年(清乾降六十年),有几户高姓人家在此开荒落户,后立屯时因此地是一片荒地,故姓氏”加“荒地”取屯名“高荒地”
高荒地村现辖区域: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隶属新民府巡警总局第三分局,所在地为公主屯,瓦房(现新农村)为分所所在地。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新民府巡警总局改为警务局,各分局改为区,隶属关系不变。1910年(清宣统二年),隶属新民府第六警区,警区驻地在公主屯。1913年(民国二年),新民府改称新民县。隶属新民县第六警区,警区驻地在公主屯。1923年(民国十二年),政区和警区分开,隶属新民县第七区,驻地在吴家屯,高荒地为管内主村。东北沦陷时期,隶属新民县第七区大柳屯警察署。国民党统治时期,隶属新民县第七区黄家岭乡。
解放初期,隶属新民县第七区,区政府驻地在大柳屯。1949年10月,隶属新民县第八区生地在公主屯。1950年4月,隶属新民县第八区,区政府驻地在公主屯,高荒地为所辖村。1958年2月,隶属新民县新农村乡。1958年10月,隶属公主屯人民公社。1961年7月,隶属新农村人民公社,高荒地为生产大队。1983年9月,实行乡(镇)、村制,撤销新农村人民公社,设立新农村乡,高荒地生产大队随之更名为高荒地村,隶属新农村乡。
高荒地村位于东经122°54,北纬42°14坐落在乡政府西2.5千米处。东与新农村相邻,西与大柳屯镇苇子沟村搭界,南与孙家屯村连,北与法库叶茂台镇庙台山接壤
总户数480户,总人口1670人,总人口中有非农业人口5人。
总面积8.6平方千米,地势北高南低,东高西低。土质为沙土。耕地面积7838亩,林地面积5062亩。农作物为玉米、大豆;主要经济作物有豇豆、花生、果树。
境内有老地河通过,由高荒地村北部庙台山村入境,从孙家屯村出境,河道长5.3千米。村内有水泥路6.8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