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天宝乡

行政地名: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天宝乡 行政隶属:竹溪县 行政代码:420324205
长途区号:0719 邮编代码:442000 车牌号头:鄂C
行政级别: 人口数量:约1.3万人 人口密度:约74人/平方公里
辖区面积:约174.8平方公里
地名 行政代码 行政级别 资料介绍

地名由来:因乡人民政府驻地位于当地天宝寨而得名。

2020年7月,全国爱卫会命名天宝乡为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县城)。

2018年12月,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命名天宝乡为2018年度湖北省省级生态乡镇。

天宝乡地处秦巴山脉东段北坡,位于十堰市竹溪县南部山区北端,距县城约100公里,东与竹山县交界,南与桃源乡毗邻,西与泉溪镇的大木场、张家山、班竹三村衔接,北与辽叶湖林场、岱王沟林场、兵营乡、汇湾乡青岩沟村相连,南北走向,南北长56.12公里,东西宽38公里。是楚地进入川渝的门户,也是进庸沿堵河入汉江的咽喉,在十堰构筑西部开发和经济走廊战略中处承东启西区位,境内有南北流向大小河流两条。丰溪河由南向北流经本乡,乡境内由葛洞、王家山、锦源等支流汇成顺河,于蔡坝处交融,形成乡内最大河流——泉河。河谷两岸风景秀丽,青山绿水彼此应和传响,其情景令人赏心惬意。在版图上位于东经约110℃10′,北纬约31℃4′,全乡版图面积222平方公里,耕地52361.23亩,占总面积为14.4%,园地3652.63亩,占总面积的1.0%,林地292640.44亩,森林覆盖率89.86%。交通用地1086.58亩,占总面积的0.30%,水域用地4245.75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16%,未利用土地36513.28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0%,为全县南部山区典型特征之一。山势由南向北横贯全乡,南高北低,高低悬殊,平均海拔为1156米,南部海拔最高达1858米,北部海拔最低为455米,相对高差1303米,乡政府所在地海拔500米,形成垂直倾斜地带,构成了中高山地区典型特征。属南部北端热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区。总的特点是:“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光照亮足,无霜期长,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全乡年平均气温在12℃—14℃之间。最热7月,月平均气温31.8℃,最冷1月,平均气温1.8℃,暑春增温快,交秋降温速,秋季时间短,夏季少酷暑,冬季冷暖变化大。全乡年降雨量约在930——1540㎜之间,且雨量随海拔上升而增多。温润的气候特点,辽阔的山场资源为天宝乡发展农林牧副特生产赋予了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

全乡21个村,3872户14405人(其中农业户口3870户,14357人)。境内交通便利,省道泉双路和水向路在此交汇,村级公路村村畅通。

2015年以来,天宝乡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凝聚全乡干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围绕“十堰绿色崛起示范县”的建设目标,以生态城镇建设为中心,以生态产业发展为支撑,以民生建设为标尺,着力打造竹溪县“南部山区生态示范乡镇”,以作风建设新常态,努力实现经济绿色发展、项目快速推进、扶贫精准发力、生态持续向好,民生有效改善、社会文明和谐的目标。2015年全乡生产总值达到3.1亿元,比2010年的1.1亿元增长1.2亿元,年均递增23%。财政收入170万元,比2010年的77万元增长93万元,年均递增16%。农村经济总收入2.25亿元,比2010年1.1亿元增长50%,年均递增13%。全乡人均实现生产总值突破4.2万元;人均财政收入突破150元,人均粮食收入稳定在500公斤左右;人均消费品零售额突破2500元;人均实现1.6亩农业产业化基地;农民人均出栏1头牲猪;人均五年累计固定资产投入1.8万元;人均储蓄存款达到1.1万元;农村居民人均打工经济收入达到3500元以上。

历史沿革:

据同治版《竹溪县志》载:明代以社、里为基层行政单位,在明成化十二年(1476年)后为南江社,据92版《竹溪县志》载,清沿袭明制,清朝晚年,因战乱而改制,士人皆踞险结寨而居,为南江社南乡,中华民国初,县下设区为七区,1934年为新四区,1941年撤区设乡镇为泉葛乡,1947年乡镇合并,为天宝乡。

1949年7月底,鉴于南部山区匪情,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南山办事处,随后成立南山区干队,开始进行剿匪工作。

9月撤销南山办事处,成立南山区署。

10月撤销,建立新丰(丰溪镇前身)、天宝2个区人民政府。

1950年春,天宝区人民政府机关由广龙滩迁张家堰,9月改称第七区公所。

1951年10月区址迁蔡家坝。

1952年1月改称第七区人民政府,7月复名天宝区人民政府。

1954年3月复第七区人民政府。

1955年12月改称天宝区公所。

1956年,全区下设14个乡。

1958年10月撤区建立东方红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61年4月复名天宝区公所。

1968年3月成立天宝区革命委员会,下辖8个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1975年3月撤销天宝区革委会,建立天宝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1981年1月改称天宝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7年9月,撤区并乡,组建天宝乡人民政府。

2002年6月乡镇配套改革,撤销龙滩乡,并入天宝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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