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洪泽湖农场
行政地名: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洪泽湖农场 | 行政隶属:泗洪县 | 行政代码:321324401 |
长途区号:0527 | 邮编代码:223800 | 车牌号头:苏N |
行政级别:镇 | 人口数量: | 人口密度: |
辖区面积: |
地名 | 行政代码 | 行政级别 | 资料介绍 |
江苏省洪泽湖农场(原江苏省洪泽农场)位于泗洪县东南部,洪泽湖畔。是一个集农、工、贸、种、养、加于一体的国有大型企业。面积92.69(一说91.47)平方千米,人口0.84万人,驻车路口。森林覆盖率达23%,境内拥有江苏省最大的鸟类(白鹭)自然保护区。
解放初为安徽省地方国营洪泽湖农场,属安徽省公安厅管辖。1957年,江苏省国营农场管理局正式接管安徽-农场,并在此续办国营机械农场。1965年,因海防需要,江苏省人民委员会决定泗洪县境内的洪泽湖农场与滨海县境内的大有、东直、民生、新荡、潮河五个-农场(俗称北五场。前身是新人农场,1952年在滨海县境内组建,隶属华东军政委员会公安部。1954年更名为苏北建设农场。1956年根据公安部指示,撤销建设农场,改为五个-农场。)对调。1966年,正式成立江苏省地方国营洪泽农场;对内先后更名为“江苏省第一劳动改造管教支队”、江苏省淮阴监狱、江苏省洪泽湖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