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大集街道
行政地名: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大集街道 | 行政隶属:蔡甸区 | 行政代码:420114005 |
长途区号:027 | 邮编代码:430100 | 车牌号头:鄂A |
行政级别:街道 | 人口数量:约3.13万人 | 人口密度:约428人/平方公里 |
辖区面积:约73.2平方公里 |
地名 | 行政代码 | 行政级别 | 资料介绍 |
地名由来:因大集场而得名。
2020年8月,大集街道被湖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9年度湖北省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
办公地址:蔡甸区大集街钟陵街1号
办公电话:69162403
大集简介
大集街属于蔡甸东部,南与武汉经济开发区相连,京珠、沪蓉高速公路穿街而过,知音大道、大沌公路形成的“金十字架”纵贯全境,境内旅游资源得天独厚,沿湖地带分割成50多个半岛状的大小巷嘴和6个沙洲,形成一面依山,三面傍水状。全街下辖34个村,1个居委会,人口近3万人,2006年全街完成全口径财政收入1980万元,农民纯收入达到4728元。
随着蔡甸东部开发的不断深入,我街迎来了百年难遇的发展契机,街工委一班人经过深思熟虑,因地制宜,制定出了以京珠公路以西发展花卉林果业,京珠公路以东发展工业旅游业。目前全街花卉林果基地已达12个,种植面积1万多亩;在“知音、大沌”两路形成的“金十字架”内街级工业集镇区已达3000多亩,形成了以服装加工、汽车配件、精细化工等10余项目为龙头的工业扎堆。
得天时与地利,大集人以诚挚之心,热忱欢迎各界有识之士来大集创业,以求共同发展。
武汉花博汇
武汉花博汇位于蔡甸区大集街天星村,以“源自法国、花慢人生”为理念,以花卉景观为主体,花卉旅游观光、创业农业体验、田园养生度假、亲子休闲娱乐、美丽乡村体验、文创产业传承在这里完美融合。
历史沿革:
春秋战国时期属楚国,隋代属汉阳县。
明清时,设有蔡店巡检司,辖新收堡(今大集场)。
汉阳县共十九乡里,大集境内的黄陵桥属玉山二里管辖;南湖咀、张大渡(今张家渡)、余家垸(今季家堡和俞家垸)、宝家咀、洪山庙、黄沙庙、尉武山、补锅岭、鸭港桥等九个村落属玉山一里管辖。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汉阳县划分十八区,大集建第二区,区治所设大集场。
1934年,汉阳县十八区合并为七个区,大集属第二区管辖。
1939年日军入侵,伪政府将汉阳县划分为七个区,大集属特别区,区治所设大集场。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汉阳县划分为四镇十九乡,大集境内分设大集乡,小集乡,直接隶属于县政府。
1949年汉阳县解放,全县设五区一镇,大集属第二区管辖,区以下沿袭民国时期保甲制度。
1950年全县改设六区一镇,大集联村(含今大集、新华各村)属第六区管辖,机关设在奓山集;小集联村(含今小集、文岭各村)属第六区管辖,机关设在新农集。
1951年上半年,汉阳县设五区一镇,小集十四保属蔡东区,大集十四保属奓山区。
1951年6月至1953年8月,大集、小集一并划入第九区,区机关设在大集方湾。
1953年8月至1954年8月,新华划属第八区,机关设在奓山集;大集、小集划属第一区,区机关设在新农集。
1954年汉阳县设七区一镇,新华、大集、小集一并划入第七区,区机关设在大集方湾。
1956年撤区,第七区改称奓山指导组。
1957年废组,复行区制,奓山指导组改为奓山区,区机关仍设大集方湾。
1958年9月改变区、乡、社组织形式,全县成立十个人民公社,奓山区称“朝阳人民公社”,后改为“奓山人民公社”,区机关始设鹤村刘家祠内,后迁往大集场。
1961年6月改行区、社建制,奓山人民公社改称奓山区,后更名大集区,辖奓山、新华、大集、小集、文岭五个公社,区机关设在大集场。
1975年撤区并社时,大集区改称大集人民公社。
1984年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1983]35号文件和中共中央[1984]1号文件指示,恢复乡、镇、村建制,建大集镇,辖34个村。
1992年经汉阳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大集场社区,后更名钟陵社区。
2000年6月撤销大集镇,设立大集街道,办事处驻大集场。
2011年成立后官湖社区,大集新社区,南湖社区;2013年成立方兴社区,天鹅湖社区;并将大集新社区更名为莲溪社区。
2014年大集街道辖6个社区和34个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