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咸阳市长武县洪家镇
行政地名:陕西省咸阳市长武县洪家镇 | 行政隶属:长武县 | 行政代码:610428104 |
长途区号:029 | 邮编代码:712000 | 车牌号头:陕D |
行政级别:镇 | 人口数量:约1.5万人 | 人口密度: |
辖区面积:约.1平方公里 |
地名 | 行政代码 | 行政级别 | 资料介绍 |
地名由来:镇人民政府驻地因明代洪姓人居多而得名。
2014年12月,陕西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命名洪家镇为2014年度陕西省省级卫生乡镇。
洪家镇位于长武县西部,距离县城6公里。与甘肃省泾川县窑店镇接壤。全镇辖21个行政村,59个村民小组,3481户,14128人(其中:农业人口13486人).耕地面积25770亩。历来是陕西的边陲重镇,是长武县地势最为平坦,地形地貌相对最好的乡镇。西兰公路横贯东西,全镇交通便利,电力、通讯畅通。镇政府所在地关路村,是全镇政治、经济、文化和商贸服务中心,是陕甘交界处重要的农产品集散地。全镇有学校12所、卫生院1处、农机管理站1处、工商所1处。主导产业是果、畜、粮、烟。2004年全镇工农业总产值达到511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321元;全镇果树面积达到13800亩,奶牛存栏850头,黄牛存栏1860头,羊只存栏3250只,生猪存栏4700头,鸡存栏2.5万只。
历史沿革:
古属豳地。
秦汉属鹁觚县。
唐宋属宜禄县。
明之后属长武县。
民国属长武县宜禄乡。
1950年,改为长武县三区。
1956年2月,改没洪家乡。
1958年9月,成立洪家公社,同年12月撤销长武县建制,归属长武公社管辖。
1961年,恢复长武县建制。
1984年5月,洪家公社改为洪家乡。
1998年,撤乡建镇更名为洪家镇。